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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附暖宫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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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9g*10丸/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375

效期: 2026-03

生产厂家: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12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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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375

生产厂家: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12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艾附暖宫丸

  商品名称:艾附暖宫丸

  拼音全码:AiFuNuanGongWan

【主要成份】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性 状】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适应症/功能主治】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规格型号】 9g*10s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注意保暖。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9g*10s/盒。

【有 效 期】 36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375

【生产企业】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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