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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包装规格:10ml*6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47
效期: 2026-12
生产厂家: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件装量:12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47
生产厂家: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件装量:12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商品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拼音全码:XiaoErKeChuanLingKouFuYe
- 【规格】10ml*6支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咳喘灵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生产厂家】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47
- 【生产地址】林州市史家河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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