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碳酸氢钠注射液
【规格】10ml:0.5g*5支
【主要成份】碳酸氢钠。
【性状】为无色澄明液体。
【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1.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2.碱化尿液。用于尿酸性肾结石的预防,减少磺胺类药物的肾毒性,及急性溶血防止血红蛋白沉积在肾小管。3.作为制酸药,治疗胃酸过多引起的症状。4.静脉滴注对某些药物中毒有非特异性的治疗作用,如巴比妥类、水杨酸类药物及甲醇等中毒。但本品禁用于吞食强酸中毒时的洗胃,因本品与强酸反应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导致急性胃扩张甚至胃破裂。
【用法用量】1.代谢性酸中毒,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CO2CP-实际测得的CO2C.(mmol)×0.25×体重(kg)。除非体内丢失碳酸氢盐,一般先给计算剂量的1/3~1/2,4~8小时内滴注完毕。2.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每1g碳酸氢钠相当于12mmol碳酸氢根)。3.碱化尿液,成人:静脉滴注,2-5mmol/kg,4-8小时内滴注完毕。4.静脉用药还应注意下列问题:静脉应用的浓度范围为1.5%(等渗)至8.4%;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中pH值、碳酸氢根浓度变化决定追加剂量;短时期大量静脉输注可致严重碱中毒、低钾血症、低钙血症。当用量超过每分钟10ml高渗溶液时,可导致高钠血症、脑脊液压力下降甚至颅内出血,此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更易发生。故以5%溶液输注时,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8mmol钠。但在心肺复苏时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应快速静脉输注。
【不良反应】1.大量静注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2.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3.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禁忌】1.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2.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而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3.低钙血症时,因本品引起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血症表现。4.本品禁用于吞食强酸中毒时的洗胃,因本品与强酸反应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导致急性胃扩张甚至胃破裂。
【注意事项】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2.下列情况慎用:①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②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症;③原发性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
【药物相互作用】1.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雄激素时,易发生高钠血症和水肿。2.与苯丙胺、奎尼丁合用,后两者经肾排泄减少,易出现毒性作用。3.与抗凝药如华法林和M胆碱酯酶药等合用,后者吸收减少。4.与含钙药物、乳及乳制品合用,可致乳-碱综合征。5.与西咪替丁、雷尼替丁等H2受体拮抗剂合用,后者的吸收减少。6.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增加发生低氯性碱中毒的危险性。7.本品可使尿液碱化,影响肾对麻黄碱的排泄,故合用时麻黄碱剂量应减小。8.钠负荷增加使肾脏排泄锂增多,故与锂制剂合用时,锂制剂的用量应酌情调整。9.碱化尿液能抑制乌洛托品转化成甲醛,从而抑制后者治疗作用,故不主张两药合用。10.本品碱化尿液可增加肾脏对水杨酸制剂的排泄。
【贮藏】密闭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厂家】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