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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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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0.35g*24S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63

效期: 2025-06

生产厂家: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4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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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63

生产厂家: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4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连花清瘟胶囊(以岭)

  商品名称:连花清瘟胶囊(以岭)

  拼音全码:yilinglianhuaqingwenjiaonang+kouzhaotaozhuang

【主要成份】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淀粉。

【性 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和粉末,味微苦,气微香。

【适应症/功能主治】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规格型号】 0.35g*24s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0.35g*24s/盒

【有 效 期】 36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63

【生产企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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