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咳特灵胶囊
商品名称:咳特灵胶囊(新峰药业)
拼音全码:KeTeLingJiaoNang(XinFengYaoYe)
【主要成份】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滑石粉。
【性 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适应症/功能主治】 镇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规格型号】 30s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 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30粒/盒。
【有 效 期】 24 月
【执行标准】 国家中成药标准汇编 内科肺系(二)分册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263
【生产企业】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省博罗先锋药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