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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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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423

效期: 2026-06

生产厂家: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件装量:400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10

库存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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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423

生产厂家: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件装量:400

包装单位:瓶

中包装:10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咳特灵片

 商品名称:咳特灵片

 拼音全码:KeTeLingPian

【规格】100片

【成  份】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欧巴代、柠檬黄。

【性  状】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红棕色;味微苦。

【功能主治】止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规  格】每片含小叶榕干浸膏18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7毫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  忌】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期间不宜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塑料瓶装,每瓶装100片。

【有 效 期】30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423

【生产企业】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生产厂家】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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