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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光散
包装规格:40g*3袋
批准文号:(豫)卫消证字(2003)第0111号
效期:
生产厂家:上海商玺伟康(商丘)医药用品有...
件装量:2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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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豫)卫消证字(2003)第0111号
生产厂家:上海商玺伟康(商丘)医药用品有限公司
件装量:2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足光散
- 【规格】40g*3袋
- 【主要成份】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辅料为:滑石粉。
- 【性状】本品为浅黄棕色至浅红棕色粉末。久置有轻按即散的团块。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用法用量】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 【不良反应】根据报道使用本品曾引起接触性皮炎、偶有严重性皮炎。
- 【禁忌】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1.使用本品有较多脱屑,属正常现象,数日后逐渐消失。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5.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置干燥处。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上海商玺伟康(商丘)医药用品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豫)卫消证字(2003)第0111号
- 【生产地址】上海商玺伟康(商丘)医药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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