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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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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10g*2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889

效期: 2025-05

生产厂家: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50

包装单位:包

中包装:1

库存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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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包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889

生产厂家: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50

包装单位:包

中包装:1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商品名称:夏桑菊颗粒(菲德力)

  拼音全码:XiaSangJuKeLi(FeiDeLi)

【主要成份】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

【性 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适应症/功能主治】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规格型号】 10g*20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10g*20袋/袋。

【有 效 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889

【生产企业】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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