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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包装规格:20g/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479
效期:
生产厂家: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支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479
生产厂家: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件装量:500
包装单位:支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
- 【商品名/商标】
新和成
- 【规格】20g
- 【性状】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功能主治/适应症】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用法用量】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不良反应】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硝酸咪康唑乳膏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硝酸咪康唑乳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毒理】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生产厂家】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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