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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包装规格:2.5ml:5mg*10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292
效期: 2025-11-05
生产厂家: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800
包装单位:支
中包装:10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292
生产厂家: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件装量:800
包装单位:支
中包装:10
- 【产品名称】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 【规格】2.5ml:5mg*10支
- 【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 【性状】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的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及肺气肿等。
- 【用法用量】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不良反应】骨骼肌肉可能有轻微震颤现象,通常手部较为明显。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病人一般有此症状。偶见有头痛的病例报告。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外周血管舒张及轻微的代偿性心率加速的情况发生。肌肉痉挛症状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有。正如使用其他吸入治疗法一样,给药后可能会立刻引起反常性支气管痉挛及增加有响声地呼吸,应立即给予另一类含有此药物成分的制药,或一个不同的有快速缓解效用支气管扩张剂,若有此症状,应即时停止吸用本药,评估病人的状况及改用其他治疗。正如其他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一样,儿童使用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而致活动过强的病例亦曾有报告,但十分罕见。吸入本品可能会引起口部和咽喉疼痛。有些病人可能会有心动过速的情况出现。
- 【禁忌】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禁用于对其任何成份曾有过敏史的病人。各类硫酸沙丁胺醇吸入剂不应该使用来处理早产,不应用于先兆流产。
- 【注意事项】1.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施行每天最高流速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病人亦宜慎用。曾有少数个案报道指出,若一同给予本品喷雾及异丙托溴铵-氢喷雾治疗会引致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所以一同使用本品喷雾剂及抗胆碱能药喷雾时应小心注意,更应警告切勿使喷雾剂或溶液进入眼内。β2受体激动剂治疗(主要用注射剂及气雾剂)有可能引致严重的低钾血症,若病者所患的是急性严重哮喘,尤须注意此不良效应,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诱导药,类固醇和利尿药,以及出现缺氧情况,均会使血钾过低情况加重,遇有此等情况,必须小心监控血清钾水平。2.妇女怀孕期间不宜吸用本药,只有当用此药对孕妇的益处高于对胎儿可能引致的危险时,方可考虑使用此药。使用本品的妇女,产后乳液中可能渗有本品,因此,除非预期的益处高于可能引起的危险,否则以母乳哺育婴儿的妇女不应吸用本药,目前尚未能证明母乳中的本品是否对新生婴儿有害。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
- 【儿童用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生产厂家】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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