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吸系统用药
- 清热、消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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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药品
头孢克洛颗粒(新达罗)
包装规格:0.125g*12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效期:
生产厂家: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4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库存:
充裕
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厂家: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4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 【商品名/商标】
新达罗
- 【规格】0.125g*12袋
- 【性状】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不良反应】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禁忌】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生产厂家】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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