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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氢溴酸右美沙芬滴丸(以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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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7.5mg*48粒/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551

效期

生产厂家:(以岭)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2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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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551

生产厂家:(以岭)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

件装量:200

包装单位:盒

中包装:1

  • 【产品名称】氢溴酸右美沙芬滴丸
  • 【商品名/商标】

    禹王

  • 【规格】7.5mg*48粒/盒
  • 【主要成份】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7.5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聚乙二醇10000,甘油,吐温。
  • 【性状】本品为白色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适用于感冒、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以及其它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干咳。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每次2粒,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上市后监测发现使用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出现以下不良反应:神经系统:嗜睡、头晕、头痛、眩晕、乏力、肌肉不自主收缩。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缺乏、嗳气、口干、腹部不适(如胃痛)、便秘。免疫系统:超敏反应和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荨麻疹、水肿、瘙痒和心肺功能障碍。精神障碍:易激动、视幻觉、精神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在服用过量药物的情况下更加明显。皮肤和皮下组织:皮疹、荨麻疹、瘙痒症、红斑、过敏性皮炎。
  • 【禁忌】1.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或本药的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2.妊娠3个月内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精神病史者禁用。4.正在服用利奈唑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如氟西汀、帕罗西汀)、安非他酮等药物或服用这些药物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或病情加重,请咨询医师。2.孕妇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患有持续性或慢性咳嗽、严重肺部疾病及咳嗽变异性哮喘的患者慎用。5.痰多的患者慎用。6.CYP2D6基因多态性人群在服用本品之前应咨询医师。7.正在服用镇静剂、身体衰弱或卧床不起的患者,在服用本品之前应咨询医师。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本品不能与含酒精的饮品同时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正在服用或停止服用以下药物后的2周内,禁止服用本品,因会产生兴奋、高血压和高热(体温≥40℃)等不良反应:利奈唑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反苯环丙胺、氯硝柳胺、异丙嗪和异卡波肼)、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如氟西汀、舍曲林或帕罗西汀)、安非他酮、丙卡巴肼、司来吉兰。2.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前,如果正在服用以下任何药物,应咨询医师,因为可能需要调整其中任何一种药物的剂量或停止治疗:胺碘酮、奎尼丁、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塞来昔布、帕瑞考昔或伐地考昔)、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其中一些用于精神疾病、过敏、帕金森病等的治疗)、祛痰药和粘液溶解药、CYP2D6抑制剂(如氟哌啶醇)。3.本品不宜与酒精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
  • 【药理毒理】过量服用右美沙芬可能产生以下症状:精神混乱、兴奋、紧张、烦躁、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等,根据中毒的程度,这些症状可能会有所不同。儿童过量服用右美沙芬可能产生以下症状:嗜睡、紧张、恶心、呕吐、步态改变等。国外曾有报道,滥用含右美沙芬药物的青少年发生了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心动过速、嗜睡、高血压或低血压、瞳孔散大、躁动、眩晕、胃肠不适、幻觉、谵妄、眼球震颤、发热、呼吸急促、脑损伤、共济失调、癫痫发作、呼吸抑制、意识丧失、心律失常和死亡。在中毒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对症治疗,其中包括静注纳洛酮和胃灌洗。
  •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 【生产厂家】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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